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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将创新产品纳入套保管理

  • 来源:南京侨商会
  • 时间:2013-08-12
中国证券报记者11日从几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证券公司了解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近期调整套期保值管理政策,以更好地包容和支持券商创新业务发展。此次政策调整着重从风险管理角度,将符合要求的创新产品和策略纳入套期保值管理。此举为券商利用股指期货和有望新推的国债期货等场内风险管理工具对冲场外衍生产品和结构化理财产品的风险提供便利,券商资本中介业务将受益。
  资本中介业务获政策支持
  目前,资本中介业务受券商高度重视,被视为业务发展重要方向。“现在,券商的许多创新业务都亟需运用股指期货等场内风险管理工具,希望得到套期保值管理政策的包容和支持。”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卢申林表示,当前多家券商已开展的场外股票收益掉期、股票指数期权和结构化理财产品,都需相关政策支持。
  “针对这类产品,券商既需股指期货对冲相关头寸,又可能做不到期现严格匹配,因此希望中金所能在套期保值管理上给予持仓豁免。”卢申林表示,许多创新产品,只需小部分现货头寸,绝大部分需用股指期货进行拟合或对冲,很难做到期现1比1对应,但实际上仍是风险管理和避险需求在主导。随着券商创新业务进一步发展,这类需求会越来越多。
  中金所此次套期保值政策调整,已及时注意到机构需求,并做出相应安排。目前,可获持仓豁免的套保分为三大类,即传统套保、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传统套保即传统的买入和卖出套保,要求期现严格匹配。资产配置主要满足被动指数产品、长期持仓的配置型策略产品投资需求。风险管理着重满足机构更灵活的资本中介等综合创新业务发展。可以说,三条线层次清晰,全面满足当前机构业务开展需求。
  针对所谓的风险管理策略,中金所将根据机构上报的风险管理方案进行监管,不要求期现严格匹配。
  业内人士认为,受中金所套期保值政策调整的推动,以下三大业务将从中受益:一是场外衍生产品业务;二是期权做市商业务;三是结构化理财产品发行业务。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章飚表示,目前,证监会、证券业协会正在积极推进券商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发展。但是,如没有股指期货避险支持,券商场外业务难以有效控制风险。券商如能利用股指期货对冲场外业务风险,则可促进此项业务顺利发展壮大。同时,这也为国债期货推出后,各种复杂交易需求的实现提供便利。
    券商人士呼吁
    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
    券商人士表示,资本中介等各类创新业务和策略的推广运用,仅靠中金所业务推动还远远不够,还需有关部门进一步放宽机构参与限制。
    一是在券商净资本管理方面,券商人士建议,进一步降低衍生品交易资本金扣减比例。尤其是对于做市商业务来说,这更为重要。
    二是在相关税收政策方面,券商人士认为,期现两个方向,一方赚钱,一方必定亏钱,盈亏须相抵计算。但是,按目前做法,须对盈利部分收税,亏损部分不能抵扣。有关部门应在税务处理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则,加大相关支持鼓励力度,支持券商创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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