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列表 >>文章详细

国务院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或要求控制在40亿吨标煤

  • 来源:南京侨商会
  • 时间:2012-12-04

   【《财经》综合报道】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专家透露,国家对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将更加严厉,国务院高层要求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吨标煤。此前上报国务院的方案显示,2015年能源总量控制目标为41亿吨标准煤。
   按照产业贡献,每减少1亿吨标煤消费,相当于减少4000万千瓦核电装机或9000万千瓦水电装机,或1.7亿千瓦风电装机。
   从能源政策上看,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对比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二五”规划纲要,文字表述从“合理控制”到“控制”。
   有研究机构测算,在全国单位GDP能耗降低16%的条件下,当“十二五”全国GDP年均增速8%时,对应201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为40.1亿。
   很明显,在单位GDP能耗限定的条件下,控制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实质是控制GDP,进而限定各地GDP增速。
   从已公布发展规划的地方情况看,“十二五”期间地方仍希望延续 “十一五”高速增长的势头。没有一个地区GDP年均增速低于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设定的7%发展目标。
   天津、内蒙古、吉林、四川、甘肃、黑龙江、青海等地“十二五”规划GDP年均增速均为12%。只有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四地“十二五”规划将GDP增速调低到8%。
   如果按照各地区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国GDP年均增速将达10%以上, 2015年各地区能源消费量合计数约为53亿吨标煤,远远高于40亿吨标准煤的上限。
   按照国家总量控制方案,能源消费目标确定后,将建立分解落实机制,分解到各个地方。“与上报规划方案相比,新目标又减少1亿吨标煤,各地能源消费指标分摊的将更少。”上述专家如是说。

 

地址:成贤街43号3号楼706  电话:025-83225837 传真: 025-83213824 邮箱:706525592@qq.com;936201770@qq.com
版权所有:南京市侨商会版权所 2005—2020
苏ICP备05035572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