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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开征步伐加快 南京主城已纳入物业税测算

  • 来源:南京侨商会
  • 时间:2007-10-16

   上周末,国税总局传出消息,谈论多年的物业税有望明年开征。由于北京、辽宁、江苏、深圳等10个省市已率先试点房地产模拟评税,俗称“空转”,因此一旦开征,这10个省市将率先实施“空转实”。
     南京已经开始物业税“空转”试点
  “空转”是指虚拟意义上的资金循环,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和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接到国税总局的任何指示。”昨天,江苏省地税局有关人士明确表示,在他看来,物业税仅处于调研阶段,离最终实施还有相当一段时间,因此,网上的说法并不可信。作为江苏省的试点城市,南京物业税“空转”进行得如何?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以来,该市几个区和一个县已经进行了物业税“空转”试点,尽管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和真实收税流程相同,就是一种模拟征收。但他不肯透露拟定的起征点、免税标准和税率等具体细节。
 “物业税和燃油税一样,已经提了很多年,但一直没有真正实施。”南京市纳税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所谓“空转”,就是正在进行数据汇总和测算,比如各个城区的房价均值,居民拥有住房的数量,经适房、房改房、商品房等所占的比例等等,这些基础数据将为物业税的合理制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据该人士介绍,物业税实施之前,至少需要经过数据测算、汇总,上报国税总局,提交人大讨论,制定相关法律,最后才会落实实施,“这需要一个过程”。
      物业税征收是个相当复杂的过程,一切“空转”,都是为今后的法律更趋完善。南京市地税人土说,在“空转”中,他们就碰到一些新问题。比如,某人购买了多处房产,其中有一套在尚未“空转”的河北,那么,在全国没有实施全面开征的情况下,这套房产是否应该征收物业税,或者按照哪个标准征收,目前还没有定论。
  按何比例征收,市场猜测不一
  关于物业税按何比例征收,市场上有两种说法,一说是按评估后房产总价的干分之八征收;一说是按评估总价的1%征收,而业内观点倾向于后者。也就是说,经过评估后,一套房产价值100万元,那当年需缴纳的物业税就是1万元,房产价值每年都要评估一次,如果房价持续升值,意味着物业税缴纳数额也将逐年增加。
     由于物业税的作用之一是抑制过度占有资源,保护必要消费。而“过度占有”,可能并不是按第几套房来区分的,如果一个人只占有一套房,但是这套房非常大,且地处风景名胜区,价值不菲,这套房子也得适用较高税率。反之,如果一个人有2套房,但相加起来建筑面积也不过70—90余平方米的话,那这个“第二套”就不该课以重税。另外,超出自住范围用于出租获利的房产,也将征收一定的物业税。但这里面也有区别对待,比如单位面积价值高的别墅和豪宅,可能适用较高税率;相反,单位面积价值较低的普通住宅,则适用较低税率。
     物业税抑或控制房价
     物业税一旦出台,那些手上有好几套房产的富人;或者有余钱,正准备投资房市的人,可能要受到一定影响了。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田伯平教授认为,按照目前的猜测,物业税开征后,一套房产可能产生几千至上万元的税款,绝对金额不是太大,但毕竟有抑制房价的作用。“目前房价高位运行,国家已经相继出台了多个宏观调控政策,物业税也是。其中之一。只要能够抑制,哪怕少一点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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