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列表 >>文章详细

世界法律大会在京开幕 将通过上海宣言

  • 来源:南京侨商会
  • 时间:2005-09-06

   9月5日10点钟,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开幕式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大礼堂召开。
  据了解,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将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分阶段举办,大会的主题是“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主要致力于探讨法治的深刻内涵及其在建立和谐的国际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和面临的挑战。
  会议期间,还将讨论六大类22个专题,举行模拟审判,并通过一个反映大会共识的、具有指导意义的《上海宣言》,充分体现以法律来维护和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和宗旨,反映国际法律界对法治与建立和谐国际社会所达成的广泛共识和最新研讨成果。
  相关报道
  罗干提构建国际和谐社会原则
  华声报讯:据新华网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出席了世界法律大会的开幕式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向出席大会的各国法官、检察官和法律界人士表示热烈欢迎。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周永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以及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出席开幕式并在主席台就座。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世界法学家协会主席瓦勒里奇·耶夫道奇莫夫,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麦克拉克琳等。
  世界法律大会是世界法学家协会主办的重要国际会议,一般每两年在不同的国家召开一次大会。本届大会是中国自1990年北京第14届世界法律大会之后再度承办该项国际会议。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多名代表出席本届大会。
  罗干在致辞中说,1990年在北京举行的第14届世界法律大会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发表了具有广泛影响的《北京宣言》,充分表达了各国法律界人士通过法律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愿望和主张。他说,世界需要和平,需要和谐,需要法治。本届大会把“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作为主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一定能够让全世界听到法律界人士理性睿智的声音,对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促进国际社会和谐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罗干指出,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今时代,世界各国在利益上彼此交织,安全上相互依存,面临着共同的机遇,也面对着共同的挑战。我们应当共同致力于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构建一个各民族平等共存、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国际和谐社会。他提出构建国际和谐社会应当坚持以下原则:政治上相互尊重,在联合国宪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基础上,坚持主权平等,共同推进多边主义,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中心作用,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经济上加强合作,建立公开、公正、合理、透明、开放、非歧视的国际多边贸易体制,在互利互惠、取长补短中实现共赢,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共赢的方向发展;文化上开放包容,尊重文明、宗教、价值观的多样性,尊重各国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的自主权,推动不同文明友好相处,在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基础上相互借鉴,发展繁荣;安全上增强互信,树立互利、互信、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以对话增进互信,以协商化解矛盾,以合作谋求稳定,共同应对各种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维护世界和平。
  罗干强调,中国的发展是和平的发展,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中国的发展对世界始终都是有利的。中华民族是爱好和平、向往和谐的民族,“讲信修睦”、“协和万邦”是中国的历史传统。中国一贯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主张以合作谋求和平,以合作促进发展。中国过去、现在和将来永远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一个稳定、开放、繁荣的中国,一定会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委会主席、世界法学家协会名誉主席肖扬在开幕式上致辞。他说,全球法治的实现,全球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各国法律界人士的共同努力。无论是法治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大家都面临着维护法治的共同课题。为此,就要求各国法律界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共同发展和进步。“我们相信,这次世界法律大会的召开,必将进一步推动各国法律界的交流,促进世界法治的进步。”
  世界法学家协会主席瓦勒里奇·耶夫道奇莫夫主持开幕式并讲话。中外1000多名大会代表以及中央和北京市司法界、法律界人士2000多人出席了开幕式。
  中国正积极研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重大问题
  华声报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9月5日上午在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上致辞时表示,中国政府正在积极研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涉及的重大问题,一旦条件成熟就将履行批准公约的法律程序。
  罗干说,中国高度重视民主法治建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了现行宪法和4个宪法修正案、200多件现行有效的法律,国务院制定了650多件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了7500多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6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这些法律保证了人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保证了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提高,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贯彻落实。中国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依法得到维护和保障。
  罗干指出,中国已经批准和加入了21个国际人权公约。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批准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国政府正在积极研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涉及的重大问题,一旦条件成熟就将履行批准公约的法律程序。我们将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立法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地址:成贤街43号3号楼706  电话:025-83225837 传真: 025-83213824 邮箱:706525592@qq.com;936201770@qq.com
版权所有:南京市侨商会版权所 2005—2020
苏ICP备05035572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