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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民间商会的特点
民间自治性、服务性以及专业化的发展趋势是民间商会的三大特点。其中,民间自治性是其最突出的特点,也是其活力之源。服务性是民间商会的基本工作方式,也是其赢得威信的基础。而专业化是民间商会的发展趋势,也是其强化功能的必然选择。
温州民间商会的民间自治性表现在:1、民间商会的领导人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2、商会经费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保障性和独立性较强。3、商会内部治理机制比较健全,外部监管机制比较规范。
在温州,几乎每一民间商会领导人的产生都有一个生动的故事。温州服装商会是1994年成立的,发起人是金三角服装厂厂长刘松福等人,温州市工商联参与指导了整个筹建工作。开始由于会员之间互相不了解,商会第一届的理事、副会长、会长以鼓掌的方式通过。刘松福当选为第一任会长。商会成立后,办了许多实事,赢得了信任。1997年首次换届,刘松福等人顺利连任。2000年再次换届时,温州服装界又涌现出一批年轻有为的企业家,经会员推举,刘松福、庄吉集团董事长陈敏、法派集团总经理彭新3人成为会长候选人。大会选举时,候选人分别发表竞选演说,然后全体会员无记名投票,结果陈敏以60%多的得票率当选第三届会长。同时,11个副会长也在18个候选人中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整个选举竞争激烈且令人心悦诚服。
民间商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会员每年缴纳的会费,二是理事单位的赞助以及其他捐赠、资助,三是商会在服务中的创收,如在举办或参加各种交易会、博览会的活动中获取的盈余,在新产品维权中向企业收取的费用等。温州市服装商会2001年会费收入近50万元,理事单位赞助50万元(其中会长陈敏出资20万元),同年商会在组织第三届温交会中实现盈余108万元,全部充入了商会的公益资金。另外,温州市经贸委从2002年起,每年安排75万元,对该市25个示范性行业协会(商会)分别给予3万元左右的资助。对于大部分条件较好的商会来说,这项资助主要还是一种鼓励。
《温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赋予行业协会(商会)16项职能,为民间商会拓展会务提供了很大的空间。从商会内部看,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秘书长各个层级的职责权责界定清晰,会议制度健全。由于事关会员切身利益,商会内部议事认真,决策民主,不时还会出现激烈争论的场面。同时,商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市民政局)、业务主管部门(市经贸、市工商联)职责明确,监管行为规范,不干预商会的内部事务,商会活动的外部环境比较宽松。
民间商会的成长过程,是一个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在温州这样一个务实氛围特别深厚的社会中,民间商会的凝聚力、号召力强不强,并不取决于它的权力有多大,管了多少行内事,而在于它为会员办了多少实事、在行业中发挥了什么作用。因此,许多商会都鲜明地亮出了“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为政府服务的口号。它们以会员的需求点为自己工作的着力点,积极帮助会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会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供平台,举办或组织会员参加各种贸易活动,组织开展本行业的质量认证、检验检测和技术培训,开展新产品维权,牵头组织行业技术职称评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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